来客网

北京将新增监察对象纳入防逃体系

声明:本文转载自 「北京青年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北京市纪委监委昨日(2月1日)发文介绍了在追逃和防逃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成效,2018年阻止了15名企图外逃的监察对象出境,实现外逃人员“零增长”。并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

文章介绍,北京市追逃办印发《北京市关于“追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明确了10项机制,细化20项工作任务,将防逃工作与追逃追赃工作同部署、齐推进。

同时,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的证照管理、出入国(境)审批报备制度,把防逃工作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结合起来,凡是北京市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未经正常程序私自出入国(境),第一时间都必须向市追逃办报告。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