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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宗衡落马“最后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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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的落马,在我辈碌碌看来,都有一种终极目的的味道。也确乎如此,贪官都伏法了,还揪着别人的小辫子干什么呢?但鲁迅先生常常喜欢提一个“以后怎样”鲁迅式的问题:就比如,娜拉出走以后怎么样呢?鲁迅先生非常讲究“费厄泼赖”要缓行,极力主张“痛打落水狗”。而当年明月的毒辣无疑已经超越先贤,在《明朝那些事儿里》他告诉我们:痛打落水狗是不够的,最好连狗肉一块炖汤喝掉。

狗肉炖汤是我辈所不敢奢望的,痛打落水狗亦非我的本意。我只不过是想故作深沉思考高官落马“以后”的问题,就像许宗衡落马以后会怎样。

要探讨许宗衡“落马以后”的事儿,我们不得不参考许宗衡案发以前两位声名煊赫的落马先贤,一是陈良宇,一是程维高。有趣的是,程、陈、许,这三位落马高官的鼎立三足,原因都在于“严重违纪”。

严重违纪的程维高,按照当时中央纪委的断语:(程维高)自恃位高权重,目无党纪,独断专行,最终走上了严重违纪的道路,辜负了党组织和河北人民的期望,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而最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而同样严重违纪的陈良宇显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陈良宇最终被判处18年。被判刑的陈良宇,生活在省部级高官的专属监狱,中国最为赫赫有名的落马高官集中营:秦城监狱。

秦城监狱乃是落马高官“最后特权”的享有地。其特别处在于按照公、检、法、司的分权规定,监狱应该隶属司法部,然而,秦城监狱却隶属于公安部,乃是我国惟一一座不隶属司法部的监狱。

进入秦城监狱的高官,在刑罚上也显出了明显的“中国特色”。“严重违纪式”的落马高官,最终可能面临三种刑罚,一是死刑,除恶务尽;一是有期徒刑,还有一种是程维高式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正如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07年12月31)所报道的,省部级腐败官员的刑罚执行方式已经惯例化。如果是判处死刑,执行方式是注射。譬如,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就是在北京被执行注射死刑的。据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透露,注射死刑的一台执行车造价得70万元,一个固定的注射死刑的刑场需100万元。因此之故,一般判处死刑的无级别草根者,其最终死法是无甚创意的吃枪子儿。虽然我认为左右都是一个死,但我又不得不承认,即便是在执行枪决上,官员都还是享有特权的。

而官员被判处了有期徒刑,除了偶尔有几个无病呻吟地大呼冤枉之外,很多官员都会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如果网民知道了他们是如何被监禁的,我相信有很多遵纪守法的百姓都恨不得把牢底坐穿。从陈良宇先生坐牢的水准,我们可以想见高官监狱之其余。据《凤凰周刊》报道,落马后陈良宇在狱中享用的是极具升职潜力的两百平方米(逾二○○○尺)的套房(不是20平米,博友秦恨海在这里应该有个小笔误,参见〈陈良宇的狱中生活很滋润〉),内有单独的洗手间,其中设有坐式马桶和脚踏式冲水,并配有洗衣机。每日餐费达两百元,可读书写作,可以穿西装打领带,不着囚服。这种日子,真没得说。你说很多腐败分子前腐后继为了啥呢?党和国家捉不住他,他赚个钵满盆盈,党和国家捉住了他,只要不被砍掉脑袋,哪怕被判刑了,小日子依然可以滋滋润润。更何况,还有连刑都不判的程维高之流呢?

还是据凤凰周刊透露,程维高的政治生涯谢幕后,虽然被开除党籍,撤消正省级待遇,“还享有副省级待遇,费用由河北省财政拨付。”这就很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了。

当特权思想贯穿着政治的每一毛孔,从在位到下台,从生到死,法治看起来就如佛家所云的“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至于万恶的旧社会里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听起来更象是遥远的天籁。

许宗衡落马以后,是一了百了的立地成佛,还是自在无为的有期监禁,抑或仅仅只是“双规”之后的“双开”呢?官断十条路,旁观冷眼的我辈,恐怕很难说得清楚。

不过很多高官或矮官的落马,还是印证了草根一副很鄙很俗的对联,我把他稍稍改装了一下,上联是:为钱生,为钱死,为钱辛苦一辈子;下联是,上权当,吃权亏,最后死在权手上。其实,这也算很多贪官最终的写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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