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脚下披露的两起“烟酒案”,读来令人颇开眼界----湖南省沅江市委原书记邓宗祥收受顶级极品好烟“和天下”达874条之巨,因此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河南省驻马店市原开发区党委书记李新中受贿578万,其中近一半不是钱,而是茅台,收了多少呢?一查,竟有300多箱,足足一吨!

抽烟喝酒,本来是生活小事、个人支出吧,但有的官员从来不掏腰包,烟酒全由老板包下。不是有这样的官员嘛,“家里除了盐,都是别人送的”,从私用小车到私房装修,从饭锅里的米面到桌上的肉菜,均由商人分工承包,连搓麻将的输赢都有人“保底”,更不要说一点烟酒啦。有的官员,抽了几十年的好烟,从来不知道烟是多少钱一包,有的官员,一周要醉十几次,从来没有买过一次单,真是“工资基本不用,收入完全不动”啊!当然像邓宗祥邓书记收了874条“和天下”,如果一天抽两盒,也要抽十多年呢。他收来究竟干什么?只能用“物欲横流”,把受贿当成爱好来解释了。
老板的烟酒也不是白送的。那个“不收钱只收茅台”的李新中,收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茅台84箱,时值74万,便帮王老板争取了378亩土地;李新中收受某公司总经理余某64箱茅台年份酒,时价43万,便把开发区的九套房源送给了他,“不要了”,让余总去“处理掉吧”!可见在这些贪官墨吏手中,连烟酒都可以兑换成公权力,所以在有的地方,茅台已经成为打通政商两界的“硬通货”,在有的市县,几箱“和天下”甚至比钱还要“值钱”,还要能“通神”。
还是回到上文提到过的问题,邓书记要八百多条“和天下”干什么?我们不知道,案情通报也没说,但在邓书记的下属,曾任沅江县水利局长和教育局长的胡经纬身上,却似乎有了答案----胡局长利用逢年过年、家属住院等时机,多次收受下属、服务对象和个体老板等所送的“和天下”香烟、飞天茅台、五粮液等名烟名酒,收了多少呢?光香烟就变卖得款172.18万元,可见胡局长收受的“和天下”更何止874条呢!胡局长有个“小目标”,到60岁时,要拥有财产800万元,这近200万的烟酒钱,也算是一笔入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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