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封面新闻记者获悉,2007年发生在新疆库尔勒市的李建功故意杀人案已被新疆高院发回重审。此前,封面新闻曾发表《11年前新疆凶杀案复查近两年无果 家属向两高提起申诉》,对此案进行报道。
2月14日,李建功的妹妹李翠红告诉记者,哥哥在狱中已获知案件发回重审的消息。“挺高兴的!”
到这个冬天,李建功失去自由已超过十年。2007年冬天,新疆中部城市库尔勒发生一起凶杀案,当地居民在一水泥厂厕所粪坑内发现一具尸体,死者头部有多处挫伤。经辨认,被沉尸的死者系水泥厂一名75岁退休女工。
此事发生几天后,居住在附近的银纺公司员工李建功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怀疑其在案发当日与死者发生冲突后杀人灭口。
约半年后的2008年7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法院一审判处李建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11月7日,新疆高院复核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李建功进入监狱服刑后,曾向新疆高院提出申诉,称自己没有作案,且在审讯期间遭“刑讯逼供”。其代理律师王誓华向记者表示,在会见李建功时曾看过其身上伤疤。
2019年2月14日,李建功的妹妹李翠红告诉记者,当日,她到李建功服刑的库尔勒监狱领取了两份裁判文书的复印件。一份为新疆高院2018年12月6日作出的再审决定书,这份“(2018)新刑监1号决定书”中认为,该案“原生效判决、裁定拒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18年12月13日,新疆高院做出刑事裁定,认定李建功故意杀人罪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将该案发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院重审。
王誓华律师认为,此案定罪证据存在诸多疑点,且指控的证据中没有证据能指向李建功作案。包括死者的死亡时间、死亡地点均有疑问,此外,李建功家属还曾收到检举信指认真凶另有其人。
据介绍,李建功入狱一年后,家属曾获得一份举报材料,材料来自死者一名邻居,该邻居称曾目击疑似真凶作案过程。据其回忆,在死者尸体被发现前几天晚上,他曾听见“救命”的喊声,并见到有人从死者家出来,而此人并非李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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