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泛民主派持续反对当局修改逃犯条例的建议,民主党主席兼立法会议员胡志伟今天更就此以「吴三桂」来形容香港行政长官(特首)林郑月娥。
林郑月娥早上在立法会接受质询时,胡志伟询问,如果北京中央在逃犯条例修定后要求特别行政区政府移交逃犯,政府会如何处理。
他并质疑修法是「打开区隔中港两地司法制度的后门」,并指林郑月娥此举等同「做『一国两制』的吴三桂」,是开后门破坏两制。
林郑月娥回应说,这次修法只是启动引渡逃犯的程序。
另外,民主党创党元老李柱铭也在报章撰文,指90年代初,北京中央与港英政府曾商讨移交逃犯问题,但因大陆法制不公正,加上香港于1993年废除了死刑,因而未能制订协议。
香港主权转移初期,特区政府也曾与北京中央研究制订移交逃犯协议,同样没有达成。
文章指出,这些年来,大陆法制毫无改善,特区政府根本没理由放弃坚守多年的原则,并指如果特区政府修法单纯是为了台湾案件,只放宽台湾便可,根本没有急迫到需要全面删除限制。
文章表示,「明眼人都看得出,台湾案件只是趁机全面修例的幌子,目的是要让内地往后可名正言顺地向特区提出移交逃犯要求,修例委实是借刀杀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
保安局早前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令当局可与没有签订引渡协议的地方进行个案合作。
保安局所以提出修法建议,由香港男子陈同佳在台湾杀害同行女友潘晓颖后逃返香港一案触发。
去年初,20岁的潘晓颖与19岁男友陈同佳赴台后人间蒸发,陈同佳则独自返港。其后,陈同佳因为涉嫌盗窃女友财物被捕,过程中揭露事件背后涉及在台杀人弃尸。
由于港、台两地没有引渡协议,香港警方至今只能控告陈同佳盗窃及处理赃物罪,无法引渡陈同佳到台接受调查。
目前文件已交由立法会处理,按照当局的建议,修法后,港府可与没有订定引渡协议的地区以个案方式引渡逃犯,在程序上需要行政长官签署逮捕嫌犯等行动,并由法庭决定是否引渡。
接受引渡的逃犯不包括政治犯和涉及宗教等问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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