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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要全面完成市地级以上纪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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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2月20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了上述工作报告。

报告在2019年主要任务部分提到,今年要全面完成地方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

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强化对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全面完成地方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则和配套法规,推进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立法工作,研究制定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

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至少从2018年开始就逐步推行执纪监督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在将力量向监督倾斜、履行好首要职责的同时,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自我监督。

2018年6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头条一篇题为《“前台后台”分设 相互监督制衡——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系列报道(五)》的报道称,“5月下旬以来,记者陆续收集到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等22个省区市的相关数据。据初步统计,22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设有152个执纪监督部门,编制1378人;128个审查调查部门,编制1558人。平均每个省级纪委监委设有执纪监督部门6.9个、审查调查部门5.8个,平均每个执纪监督部门拥有人员编制9个,平均每个审查调查部门拥有人员编制12.2个。”

“以上述22个省区市为样本,其所辖258个市地级(含副省级城市)纪检监察机关中,共设有执纪监督部门1296个,编制5018人;审查调查部门1242个,编制6219人。平均每家单位设有执纪监督部门5个、审查调查部门4.8个,平均每个执纪监督部门拥有人员编制3.9个,平均每个审查调查部门拥有人员编制5个。”上述报道称,“抽样的22个省级及其所辖的258个市地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部完成了执纪监督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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