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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官周波转任辽宁 曾因违反八项规定遭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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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而遭到党内严重警告的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周波仕途有变,离开任职35年的上海,转任辽宁省委副书记一职。

北京时间2月26日,据报道,经中共中央批准,周波中共十九届候补委员、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周波转任辽宁,担任辽宁省委常委、副书记一职,至此,周波任职35年的上海生涯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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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曾因违反八项规定遭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图源:上海市政府官网)

公开资料显示,1962年出生的周波是上海本地人,是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上海天原公司总经理,上海华谊公司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市外经贸委主任、党组书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党组书记,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

2013年2月,周波升任上海市副市长,分管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外资外贸、国资管理、电力生产、安全生产等工作。

2015年12月21日,此前仕途一片大好的周波遭遇“坎坷”。据中央纪委官方网站消息,中央纪曾对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出通报,7名官员被点名曝光,排在第一位的是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波,周波也因此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年年底,周波被“解禁”,中共中央批准周波任上海市委常委,周波仕途再上一个台阶。中共反腐期刊发文称,周波晋升可以看出,犯错被处分的党员干部,只要痛定思痛,真诚悔改,努力工作,成绩突出,党纪处分不会影响今后的政治生命。

至此,周波中共“十八大”以来成为首位被中共中纪委点名通报,又重获重用并见诸媒体公开报道的官员。2017年1月,周波升任上海市常务副市长。

周波还兼任上海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主任等一系列职务。除此之外,周波还是中共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在上海工作期间,周波还曾与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搭档。2013年2月周波升任上海市副市长,2016年年底周波任上海市委常委以及2017年1月周波升任上海市常务副市长时,均发生在韩正主掌上海期间。

在担任上海常务副市长时,周波分管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监察、编制、人口综合管理、统计、能源建设、口岸、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外资外贸、国资管理、金融、电力生产、安全生产、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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