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由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组织6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已分别进驻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和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开展为期20天的扫黑除恶专项督导。
督导将依据《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对部分市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督导,并下沉县(市)区及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进驻督导。
为便于广大群众反映情况,督导组在各地督导期间,设立办公地点。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开通邮政信箱,受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来电来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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