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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示范区提出五年后仍未破题,辽宁争取在辽西北地区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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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澎湃新闻从辽宁省人大获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辽宁代表团以代表团集体名义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在辽宁省辽西北地区设立国家级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议”。

辽宁代表团认为,在东北“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是2014年国务院2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的部署,东北至今尚未破题。

辽宁代表团在建议中分析称,当前,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正在寻求新的产业承接地,京津冀地区的一些企业落实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也急需向外转移。

而辽宁省辽西北地区辐射东北、华北两大市场,连接东北亚,是东北华北咽喉要地,区位优势、交通条件优越,要素成本相对较低,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和条件较好,特别是朝阳、葫芦岛两市已形成了特色突出的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具备设立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自然条件和比较优势。

所以,辽宁代表团建议在辽宁省辽西北地区设立国家级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具体来看,辽宁代表团建议,请国家发改委参照湖南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优惠政策,或更优惠、更体现辽宁特色和优势的政策,设立“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把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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