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当下的一项顶层规划和战略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将会让“一国两制”下的11个城市政府按着战略目标,逐步实现区域协作,打造出一种新型合作模式。

粤港澳大湾区将带给“一国两制”下的两个中国城市香港与深圳更多新的合作及发展机遇(图源:VCG)
在全球竞争加剧之际,得益于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的风口红利,香港可以善用其现有在法制、金融和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并可以结合内地城市深圳强势的科研创新能力,来突破自身的发展瓶颈,以寻找出香港在中国区域经济以至全球市场中的新定位。
不过,现实中,首要且关键的问题是,针对“一国两制”的制度现实,如何在既能符合于此的前提下,又能高效地打造、构筑出一套科学的合作制度,以此确保港深两地的同城化过程高效有序?那么,这可能便需要有法可依,也即可以制定于此相关的新法律,来确保合作。
随着港珠澳大桥和高铁香港站的开通,香港与内地正逐渐走进全新的基建互通阶段,但与此同时,不可忽视的是,香港与内地的同城化过程,一旦扩展至社会保障、医疗安老、跨境运输、税收分配甚至是产业布局等层面,将直接撼动原有的区域利益分配,协作难度可想而知。
而事实上,作为经验前例,内地广东省的部分地区在过去这些年来,已经分别逐步将同城化规划转化成了实质政策的出台。但港深两地要在维护“一国两制”的原则下推进同城化,面对的问题,其实是比这些现有实例会更复杂一些,这些内地范例以往在同城化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其实可以供港深两地借鉴。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