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党成员林子健前年报警,讹称在香港遭人从市区迷晕掳到郊区,双腿遭打上21口钉书钉,法庭经过连日审讯后,裁定他明知故犯地向警方虚报有人犯罪罪成,指事件纯属他自编、自导、自演,不单引起社会恐慌,被告亦无悔意,于是判他入狱五个月。林子健在法庭逐字高呼「我无讲大话!」,声言会上诉,获法庭准许保释出外。

林子健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時逐字高呼「我無講大話」
事发2017年8月11日,林子健在民主党核心成员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指自己之前一日下午在油麻地街头遭两名操普通话男子掳走,期间遭迷晕和带至不明地方殴打和在他的大腿以钉书钉打上多个「十字架」形状,要求他不要把球星美斯的签名照转交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遗孀刘霞。他翌日凌晨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在新界西贡一个沙滩,与核心成员李柱铭和何俊仁商量后决定公开事件及报警。他估计,掳走他的,是中国内地的「强力部门」。
事发时,香港仍受铜锣湾书店五人「被失踪」事件和「一地两检」争议困扰,林子健的言论迅即引起社会热议,有传媒于三天后刊登该区闭路电视,质疑林子健被掳是子虚乌有。警方其后起诉他报假案。
署理总裁判官苏惠德昨(15日)天判刑时指,从警方提供的闭路电视所见,其外貌特征、衣着和「内八字」的步行姿势,以及比对不同地点的闭路电视片段的时序,肯定戴上口罩者是被告林子健,亦肯定他步至往西贡的小巴站前,从无发生报称的掳走事件。而被告带备口罩和帽子,目的是掩藏身份,是有预谋和计划犯案,事件经过应如警方推断,是被告离开球衣店后,在砵兰街戴上口罩、帽子和太阳眼镜,并自行登上小巴前往西贡。整件所谓拐带事件都是被告自编、自导、自演,于是裁定他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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