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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禁售辣条,出手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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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晚会曝光辣条乱象后,各地纷纷出手整治。3月16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辣条”是高油、高盐、高添加的调味面制即食方便食品,经常食用不利身体健康。为使青少年茁壮成长,现决定在全省所有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3月18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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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价格低廉,辣条被称为“五毛食品”。之所以如此便宜,因为成本低且无什么营养价值,主要由面粉和多达十几种食品添加剂生产而成。毫不夸张地说,吃一根辣条就等于吃一口食品添加剂。就拿央视曝光的“虾扯蛋”辣条而言,既没有虾也没有蛋,要说它具有营养价值又有利孩子健康,那是“瞎扯淡”。

食品安全大于天,校园责任重于山。3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部分高糖高油高盐又价格低廉的食品受到学生欢迎,但这些食品不符合孩子们健康成长的要求,必须坚决取缔,并要求全面排查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正是基于对辣条食品性质的认识和对少年儿童的保护,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校园周边“200米内禁售”辣条的决定。笔者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出手正当时,辣条作为一种并非少年儿童专用或必用食品,对其只在一定小范围、有限地域内禁售,既不会对生产企业和销售商造成大的影响,又有效地保护了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可以说,这是保护儿童、家庭和合法企业的多赢之举,甘肃走在了前列。其他地方,有必要跟上。

不过,也有人认为这种禁售是一刀切,不妥。那么,笔者提一个问题,哪一位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经常吃辣条?相信每一位理性爱护孩子的人不会选择“愿意”。在笔者看来,对不合格辣条的生产销售要坚决打击,对合格辣条产品监管部门作出“有限禁售令”既有依据又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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