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银保监会正在研究进一步放宽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3月23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会”经济峰会在北京举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在分组会“进一步开放金融服务业”环节介绍了银保监会接下来会推出的金融开放措施。

文章配图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

王兆星指出,银保监会将坚定不移地扩大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从限制外资的经营领域和范围,到现在的中国金融领域已全面实现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和保险业机构在中国得到了稳健的发展,目前已有41家外资银行法人机构落户,151家外资银行分行和154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在中国营业,有57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落户等。

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全球第一,保险保费收入全球第二,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银行和保险业市场之一。2018年银保监会公布了15条新的对外开放措施,包括取消外资持股的比例限制,放宽外资机构准入条件,放宽外资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优化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则等。

中国由高速发展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需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通过扩大金融开放,激发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市场上的活力,吸引更多外资机构改善中国的金融供给,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金融融资成本。

下一轮中国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包括,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当前中国银行业、保险业对外资金融机构还有数量性的限制,有规模、年限、股东类型、持股比例等限制,银保监会正在研究放宽或取消这些数量性的限制,更强调审慎性的标准和审慎条件,从而吸引更多优质的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其次,进一步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增加金融产品和服务,使其多更多元化给外资金融机构创新试点的领域;第三,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和简化行政审批,进一步减少外资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第四,进一步优化监管规则,不断改善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特点和风险特征,建立更具兼容性和有效性的监管规则体系,为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华发展提供更为公平的环境。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