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谎报工时诈领加班费的前麻州州警陈艾瑞克(Eric Chin)25日在波士顿联邦地方法院,被法官判处包括三个月的在家拘禁的一年受监管释放(supervised release),需支付七千元赔偿金;这是麻州46名州警被控加班诈欺丑闻中的第一个判决案。

46岁的陈艾瑞克去年12月承认贪污罪,并与联邦检察官达成协议;据波士顿环球报报导,该指控最高可判处10年徒刑和25万元罚款。
原协议中,检察官建议陈艾瑞克服刑六个月至一年,再加一年的监管释放,并支付罚款和赔偿金;但之后,他们建议法官判他三个月监禁,一年监管释放,并偿还2016年中多报的7125元加班费。
根据纪录,陈艾瑞克是州警署中收入最高的州警之一,2016年他的收入为30万2400元,其中加班费超过13万1650元。
州警诈领加班费事爆发后,麻州和联邦检察官共同进行调查,已有10人遭刑事指控,陈艾瑞克是八名认罪的人之一;他们被控假报罚单、销毁副本、提早下班、谎报上下班时间。
陈的律师曾称州警案件是个"系统性的问题,陈只是不幸地捲入其中"。
陈谎报加班费之事首次在两年前一次原本以为是翘班问题的内部审查中被发现,2017年4月,他被州警署停薪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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