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酒吧斗殴杀警案 “在场助势者”罕见遭判有罪定谳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东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曾震惊全台的酒吧聚众斗殴杀警案,经过长达5年的漫长庭审过程,终于在当地时间3月27日判决定谳包括主犯与在场助势者共57人皆被判有罪,其中主犯刑期最高达13年。本案例罕见之处在于,聚众斗殴致死案件中不但参与者获罪,连在场助势者也遭法院判决有罪定谳,极具指标性意义。

文章配图

示意图。台湾最高法院对“夜店杀警案”的判决结果,罕见地将“聚众斗殴致死”的助势参与者定罪(图源:VCG)

整起案件发生于于2014年9月13日凌晨,富二代曾威豪与当时的女友刘芯彤在台北一家知名酒吧消费,因与酒吧安管人员发生冲突被赶走,曾男心有不甘下找上了有黑帮背景的萧睿鸿诉苦,萧男即表示会邀约人员前往酒吧找安管人员“理论”。

萧男透过通讯软体“微信”内的“中山好青年”等群组,以“有空的陪我过去”、“人叫多一点”、“有事要支援”等文字讯息,号召了包含未成年在内,约有6、70人不等,一群人于同(2014)年3月14日凌晨,前往酒吧外“讨公道”,过程中与安管人员发生了两波冲突。

当时途经酒吧发现冲突的轮休庄姓员警,通知正在休假中之管区薛姓员警,两人随后以便服抵达现场,薛姓员警即表明员警身份称,“在他的管区闹什么” ,并朝曾男及萧男站立方向起脚,而众人见状即纷纷出手以殴打、推挤等方式攻击夜店安管人员和两名在场员警。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