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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理发店广告调侃刘胡兰遭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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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南一家理发店在广告中调侃中国英烈刘胡兰,后来被当地政府没收,并被要求停业整顿及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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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水县刘胡兰纪念馆的刘胡兰油画(图源:VCG)

据3月30日报道,该理发店位于河南驻马店市。3月28日,这家名为“晴天·形象设计”的理发店在广告彩页印制“我要的是桂纶镁,出来的是刘胡兰”广告语,引发舆论批评。而理发店工作人员回应称,广告为自行设计,“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段子,只是宣传一下”。

资料显示,刘胡兰生于1932年,卒于1947年,中共地下工作者和预备党员,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被判死刑,后被铡刀铡死。

中共中央晋绥分局于1947年8月1日作出追认刘胡兰烈士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决定。中共吕梁区委将刘胡兰的事迹印成专册,作为气节教育学习材料。

1956年12月底,共青团山西省委为纪念刘胡兰逝世10周年,恳请时任中共主席的毛泽东为刘胡兰烈士重新题词,通过团中央办公厅转交中共中央办公厅。毛泽东于1957年1月9日第二次为刘胡兰题写“生的伟大,死的光荣”,题词于1月12日早晨由山西团省委派人送到云周西村刘胡兰烈士陵园。

近年来,中国频频发生侮辱英烈案件,遂出台相关法律。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由中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5号《主席令》颁布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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