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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每周52小时工时制超时单位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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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雇佣劳动部表示,每周52小时工时制的过渡缓冲期已在3月31日结束,今天起让员工超时工作的公司将依法遭到处罚。

今天指出,对于违反每周52小时工时制的企业单位,雇佣劳动部将对业主处以2年以下的徒刑或2000万韩元(约合新台币53.38万元)以下的罚款。

南韩政府从去年7月1日起,针对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上的3千600余家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率先实施每周52小时工时制。

报导指出,部分单位以准备不足为由,要求政府推迟实施该制度,政府最终决定设过渡缓冲期让这些企业充分适应新劳动制度。过渡期已于昨天结束,今天起正式实施每周52小时工时制。

雇佣劳动部计画从5月1日至6月15日对3000家企业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检,进一步推广每周52小时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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