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涉台学界日前举办“台湾海峡法律地位学术研讨会”,针对台湾海峡现今的法律地位、“一国两制”方案与台湾海峡的未来管辖等议题进行讨论。有台媒称,北京正拟从法律面着手确定台海定位,对内先单独立法,把台海通行权的国内法制定下来,其次是在国际上推动新公约,并使该公约约束力高于现行国际海洋法公约;最终目的是希望将台湾海峡“内海化”。
消息一出,引起媒体关注。但姑且不论大陆制定国内法是否顺利,想推动新一套国际法规,使其高于现行1982年的海洋法公约,对台湾海峡提出有利大陆的特殊要求,实则困难重重。

近来,美舰不断通过台湾海峡,将过去台面下的举动搬上台面,展现给北京看的意味浓厚。图为2018年10月12日驶入韩国济州岛的美军提康德罗加级导弹巡洋舰USS Antietam(CG 54)(图源:AFP)
从政治地理上来说,内海一般是指一国领海基线以内的海域,包括内陆海、内海湾、内海峡和其他位于海岸与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例如大陆的渤海、日本的濑户内海等。
但台湾海峡最窄处都有70多海里,扣除两岸各自延伸出来的12海里领海,甚至再延伸12海里的毗连区也连不在一块,在目前海洋法公约下无法画为内海。
依照现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的规定,国际海峡须符合两要件,一是地理上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以及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功能上须系用于国际航行。台湾海峡、澎湖水道有数百年的国际通航历史,南北连接东海、南海,均为公海,符合要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后,国际间都没有否认台湾海峡不是国际海峡,两岸政府也未宣布其为特殊海峡,因此做为国际通航的海峡,不适用过境通行制度,而应分别适用个水域之通行制度。亦即海峡中的领海水域适用无害通过制度,航空器不得飞越,潜水舰艇须浮出水面通行。
而中央专属经济区航道应允许外国船舶自由通航,但实施自由航行权的外国船舶或航空器须注意《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8条第3款的规定,不可损及海峡两岸于其个别之专属经济海域及其上空应享有的权利。
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是所有国家都签署同意,例如主导公约的美国最后没有签署、台湾也没有参加,但该公约本身在其立法之目的就有意普遍性适用或承认其为习惯法而拘束所有国家。当1982年通过后,各国国内相关法令之制定大多都奉为圭臬,以其为张本。台湾通过的《领海与邻接区法》、《专属海域与大陆礁层法》,即为适例。
近来在媒体大肆曝光的美舰通过台湾海峡,北京大声疾呼反对,字里行间总称美方挑衅、无助中美与两岸关系,但并未批评美国“违反国际法”。因为台湾海峡本就是国际航道,美舰“自由航行”并没有问题。
即便中国大陆未来推动国内法公告台湾海峡为内海,也必须面对国际法这一关。有台媒引述知情人士称,北京只有推动一套新国际法,使之高于现行海洋法公约,让大陆作为台海拥有者,可以对台海通行权提出有利大陆的特殊要求,但这部分困难重重,绝非几年内可以解决。
坦言之,因为这会影响到世界强权美国及其盟友日本的亚洲利益,美国在第一岛链的控制力将出现迟滞,从而削弱其在太平洋西岸的影响力。

台湾海峡是连接东海、南海的重要国际航道,也是中美角力的核心区之一(图源:Google Earth)
尤其是日本,其进口石油90%都通过台湾海峡,无论从国家安全或经济利益上来看,台湾海峡对日本都具有十足的重要性,若这条维持命脉的海上交通线被北京“内海化”,这意味着日本今后都要看北京脸色。是故,2005年2月份的《美日安保条约》中,日本坚持将台湾海峡纳入范围。
事实上,近年随着中国大陆海军逐步走向蓝水,实力大增的北京持续巩固第一岛链内的制海权,不断派出舰队绕行台湾;另一方面,美国也察觉北京意图,是故不断派军舰在南海、台海自由航行,折冲北京的影响力。
若北京想推动新一套国际海洋法,犹如南海争议,势必将再面对美日阻扰,加上中美两国已明显进入全领域的长期竞争,另辟战线是神来一笔,抑或仓促的昏招,值得持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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