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美容师朋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天天护肤、保养问题随时请教。广东的马女士就有一位这样的朋友,没事她就往美容院跑和朋友闲聊。有一天,马女士去到店里时,所有美容师都在忙,于是她说自己来涂美容霜就可以了。


马女士的朋友是这家美容院的李经理,没想到这次马女士自己涂错了精华露,导致脸和脖子变得通红蜕皮。后来才知道,用错了的这瓶精华露是李经理落在马女士房间的,精华露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只是不适合马女士的皮肤。而且这个霜的外观和马女士的十分相似。

现在,马女士要求李经理退还她在店里消费的4万多元。而李经理却不认可,说自己都是成本价在给马女士护肤,根本没有赚她的钱。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塑料姐妹花?

对此律师认为,消费者擅自使用产品应承担主要责任,而美容院因管理不善应承担次要责任,律师建议马女士可到正规的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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