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元、25880元、15000元,河南禹州市的贾先生、王先生、李先生官司了结后,前往该市顺峰停车场取车时,被停车场分别索要上述价额的停车费。
他们三人因交通事故成被告,原告提请诉前财产保全,禹州市法院将车辆查封。顺峰停车场的收费依据是查封之日起至解封取车时,每天收费40元,上不封顶。
被索天价停车费后,他们先找了禹州市交警大队。交警大队答复称,发生交通事故后,该队作为行政机关,依法将三辆车暂扣至顺峰停车场内,暂扣期间产生的保管费由该队承担。查封之后的停车费要找法院。法院答复称,该院是审判机关,无需承担停车费。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2018年,禹州市法院审理约1500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官司,其中涉及查封车辆约500辆。针对查封车辆,该市多个停车场都在按天收费。

2018年4月,禹州的李先生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随后,该市交警大队将他的车拖到了顺峰停车场。
李先生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交通事故引发了民事诉讼,今年4月官司了结,法院解除其名下汽车查封。他拿着裁定书来到顺峰停车场。工作人员说,从查封到解封共计375天,每天40元,要交15000元的停车费。
李先生说,他听到这个数字后吓了一跳,和停车场的人争执了起来。拨打市长热线、找多部门反映无果后,他一度打算强行把自己的车开走。怕惹出事端,他打消了此念头。
李先生称,不敢来硬的,他只好找熟人帮忙。在熟人斡旋下,顺峰停车场答应便宜5000元。5月4日,他交了10000元后,把车开走。
11月20日,上游新闻记者在位于禹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院内的顺峰停车场看到,停车场收费公示栏载明,轿车、吉普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4元,全天满24小时40元/天;面包车、中巴车,每小时6元,全天60元;大型客车每小时10元,全天100元。收费依据:市场调节价。
值得注意的是,公示栏免费政策中有一条为: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
禹州市交警大队在顺峰停车场门口挂出了提示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交通事故搜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暂扣涉案车辆,公安机关暂扣车辆的保管费由公安机关承担,不收取当事人停车费。

法官:建议车主找媒体曝光天价停车费
11月20日,禹州市贾先生的妻子徐女士再次来到顺峰停车场取车。
贾先生的车在2014年发生交通事故,2016年车辆被法院查封,2018年官司了结,“来了不下10趟,每次都要天价停车费。”
停车场工作人员对徐女士说:“一天40元,一个月1200元,便宜点,一年10000元,2016年到2019年,总共4年,你给40000元算了。”徐女士问,能否便宜点。收费女子拨通电话,请示停车场老板后说,给20000元可以取车。
徐女士对工作人员说,公示栏中载明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免收停车费。女子指了指,收费窗口粘贴的友情提示:法院查封车辆提车时必须带有解封裁定和法院人陪同,方可提车。工作人员表示,停车费贵,车主不愿意出,她就找法院来的人要。她保管了这么久的车,不能免费保管。交警队拨了钱给他们,但法院没拨钱。
徐女士来到禹州市法院,请求向其下达解封裁定书的法官前往一同取车。法官说,停车场不该收费,他没时间和义务陪同徐女士一同去取车。
这名法官给了徐女士两条建议:“停车场乱搞,你找媒体来曝光;找找人,让停车场便宜点,把车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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