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份两边都有人不太满意,但又大致能接受的协议。”“最大的胜利是贸易战风险收敛。”
首先,“两国磋商,如果谈出一个两边都不是很满意但又大致能够接受的结果,那就是成功的,执行起来也会顺利一些。如果只是单方面特别满意的协议,而无视另一方的利益和诉求,那么即便是签署了也未必能够落地,而且后患无穷。”
陶然笔记认为,对比中美贸易战起初各自的诉求,“不难发现第一阶段协议注重平等和相互尊重,也照顾双方各自核心关切。一份阶段性协议,体现出阶段性的互利共赢。”
根据过去两年的磋商经验,必然有人宣称胜利,承诺扩大采购2000亿美元的美国产品就是其中重要一条。那么,中方承诺加大采购算不算美方的胜利?陶然笔记认为,这是渲染的胜利,借用20多年某位美国前总统的话讲,这要看你如何去定义它!
记者陶思彻(Kayla Tausche)拍到现场协议文本大屏的照片,“可强制性”(Enforceable)在“中国做出大量、可强制兑现的承诺”文本里是唯一被全部大写的词汇。美国财长努钦(Steven Mnuchin)2020年1月13日公布半年度汇率政策报告,宣布将中国从“汇率操纵国”名单移除,努钦声明:“中国做出了可强制性的承诺,避免竞争性贬值,同时提高了透明度、加强了问责制。”

1月15日白宫东厅,美中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签署仪式现场。(Twitter@kaylatausche)
白宫公布86页协议文本,确实强调了争端解决机制可强制。
“第7.4条、争端解决,1、申诉。如果一方(申诉方)认为另一方(被申诉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申诉方可向被申诉方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提出申诉。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包含足够信息以使被申诉方能够对事项进行适当评估。”
但“如果一方(被申诉方)认为另一方(申诉方)出于恶意,解决办法是交予另一方书面声明退出协议”。协议没有申诉条款或是对反制关税的规定。
不过,争端解决机制包含了三级递交、90天交涉的缓冲期。三级递交要求首先向报备了联系方式的“指定官员”提交书面申诉,到主管副部长协商,再到双方代表举行会晤磋商。
英国路透社引述华盛顿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国经济专家肯尼迪(Scott Kennedy)的观点认为,协议的可强制性质让双方面临一拍两散的风险。一旦出现需要强制的情况,协议就能崩溃。“第一阶段协议的强制机制很简单化。不是一、就是零,一言不合就谈崩。”“一次冲突就能让整个协议翻船。”
路透社消息称,双方1月14日晚在华盛顿加时翻译文本。
中国财政部官网北京时间2020年1月16日公布88页中文协议文本,共八章,88页。从中方具体章节上看,有可能是从英文翻译得来。在第7.4条争端解决、第四项争端解决程序第(二)条最后,一旦争端无法和解时,退出协议是唯一的“救济”手段,在白宫官网公布的协议文本里对应是“Remedy”补救、解决之意。可以理解是翻译任务时间紧任务急、无心之失。
https://i.imgur.com/hwDFEbk.jpg细节透露中美或商讨文本至最后一刻,设立某个章节不仅表达提出方的意愿,还吸纳了对方的不同观点,以及合乎人情的解决办法。似乎有意约束了特朗普一言不合就翻脸征税的偶发性。(中国财政部官网文件截图)
“第七章、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安排架构包括对应建立“贸易框架小组”,“由中国国务院分管副总理和美国贸易代表牵头,以讨论协议落实情况。”讨论议题包括“整体落实情况”、“协议履行方面的重大问题”、“未来工作安排”。以及“恢复宏观经济会议,以讨论综合性经济问题,应有中国国务院分管副总理和美国财政部长牵头。”
日常安排包括各自设立“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中方“指定一位副部长作为牵头人”、美方“由一位副贸易代表作为牵头人”。“提供各自指定官员的联系方式。”“视需要更新相关信息。”
香港《南华早报》引述中国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吴心伯的分析说,第一阶段贸易协议里的常规对话平台将帮助中美“建立一定程度的信任,给和解奠定了基础”,双方有望进一步化解更广泛议题上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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