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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公布新版《中央定价目录》,自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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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中央定价目录》已经2019年12月18日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公布的《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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