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30)日上午在北京闭幕,会中表决并全票通过港版国安法草案。港媒报导,草案明订在特定情形下,特首与「驻港国安公署」商讨后,可以提出将严重案件送交大陆审理,再由中央批准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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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导,草案列明四项罪行按严重性分级,刑期由3年至10年不等,如果案情严重,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常委会早上全票通过港区国安法草案,基本法委员会稍后会开会讨论,再由常委会决定是否将法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
谭耀宗表示,法条有规定在三种特殊情况下,中央可以行使管辖权,中央保留管辖权是保障香港安全,一旦遇到特区无法解决的情况就会发挥作用,属于以防万一。他认为,中央一定不会随便运用有关规定,而是尽量依靠香港的执法和司法制度,信任香港可以维护国家安全。
至于国安案件移送大陆审判,是否会以大陆刑法针对国安案件,最高可判死刑?谭耀宗称,港版国安法没有死刑的刑罚,这次法例是全国性法例,立法时也知道香港没有死刑,虽然案件不是在香港审理,但都会执行港版国安法规定。
被问到最高刑罚由10年修订为终身监禁,是否「加辣」,谭耀宗表示,他早前透露草案初审罚则后,社会有意见认为太轻。他不认为是「加辣」,而是按照国际上普遍对相关严重罪行的罚则,作出对称的安排。对于香港众志罗冠聪等人宣布退出香港众志,法条是否有追溯力,追究有关人士以往的行为?谭耀宗对此表示,条文未正式公布,故不会深入讨论,但条文对每个罪行有清楚界定,也有谈及追溯力的问题。
至于陪审团安排,他表示,很多做法都会按照目前香港法律程序做,日后陪审团也有相应安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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