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党产条例释宪,国民党怒轰程序不公

声明:本文转载自 「香港01」,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在当地时间6月30日召开宪法法庭言词辩论庭,针对不当党产处理条例部分条文是否违宪,进行探讨。

文章配图

针对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党产条例)第2条、第4条第1款、第2款、第8条第5项前段及第14条规定声请解释案,司法院大法官6月30日上午9时在宪法法庭举行言词辩论。 (中央社)

国民党行政管理委员会(简称国民党行管会)亦于6月30日释出新闻稿,表示此次释宪程序在程序上有诸多不正义之处。

国民党行管会表示,言词辩论陈述时间大法官给行政机关(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简称党产会)二十分钟,国民党、中投及欣裕台公司却是三个人共享十分钟,等于每个人发言时间只有短短三分多钟,如何充分表达意见?最后陈述意见时间大法官也给党产会十分钟,而国民党、中投及欣裕台公司也仅为共享五分钟,时间配置上显不合理。

另外,国民党行管会抨击,台湾司法院院长许宗力、大法官许志雄以及大法官蔡宗珍,都曾经受台法务部委托参与党产条例草案的立法程序,另大法官黄瑞明的夫人就是民进党前立委尤美女,任内积极从事党产条例立法工作,依据过去翁岳生、城仲模及彭凤至等大法官回避的先例,这些大法官也应该回避。

国民党进一步表示,6月30日言词辩论庭所安排之鉴定人,四位鉴定人当中有三位鉴定人观其过往言论已明显有所偏颇,立场皆与党产会相同,显然司法院在找寻鉴定人的时候立场也不够公正。可是,前述之应回避部分或时间分配不公平之主张,于宪法法庭言词辩论时,均未获大法官正面回应。对此,国民党期许大法官作为宪法之守护者,应以高度标准自我规范,以避免争议,并期盼各位大法官们能不忘捍卫民主法治之初衷,做出“党产条例违宪”之解释,以维护宪法尊严,从而落实保障政党公平竞争及民主政治之健全发展。

国民党行管会强调,国民党仍遵循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9全大会)决议的“党产归零”宗旨(扣除负债、保留必要之办公室),愿意将党产捐作公益,以早日平息相关的争议,也呼吁党产会尽速和国民党进行实质协商。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