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胞,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青云巷小区的一个守法公民,现将小区出新时我的惨痛遭遇反映如下。
2019年 9月11日下午5:30左右,南京华淳建筑公司的工人来拆除空调架,拆下的旧空调架堆的满地都是,而且楼道口周围被出新安装的脚手架、滤网挡的严严实实,光线十分昏暗。因为我们家的空调是今年刚买的,空调架也是新装的,实在没有必要更换,于是我出去告诉他们不要拆我们家的空调架,在经过楼道口时被他们随意堆放在楼道口的空调架绊倒,跌了一跤。
一开始这些工人以为我跌的不重,所以态度还不错,将我扶起,还向我道歉,后来我觉得越来越疼,怀疑是骨折了,于是提出要去医院检查,他们就翻脸不认人了,说我是自己跌倒的,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并且趁乱把原来堆放在楼道口的空调架移走了。
因为我疼得厉害,无法行走,而这些工人对我不闻不问,我家人只好喊了120急救车用担架将我抬到中大医院,经检查确诊是骨折,需要住院开刀。我们报警后,湖南路派出所的民警告诉我们华淳公司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责任,拒绝任何赔偿。
出院后,我向南京市长信箱写信,市长信箱要求鼓楼区精细办调查处理此事,但鼓楼区精细办自始至终都没有找我这个当事人了解情况,而是和华淳公司一个鼻孔出气,处处维护这个华淳公司,最后竟然派了两个华淳公司的小混混冒充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对我这个70岁的残疾老人进行恐吓欺诈,我不禁要问,这种所作所为是政府机关还是黑社会?这和旧社会的官商勾结兵匪一家又有什么区别?
如果我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不熟悉情况,一脚踩空跌倒,这是有可能的,现在摔倒的地方就
在我们家门口,我本人在此居住20年,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闭着眼睛都能走个来回,从来没有出过任何问题,如果不是被空调架绊倒会无缘无故的跌一跤?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发生事故后第一原则就是保护现场,如果空调架的堆放没有问题,那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摆在原地,保护好现场,报警处理,又为何要趁乱将空调架移走?我认为这正是一种做贼心虚的表现,他们心里很清楚将空调架随意堆放在楼道口是不对的,是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的,所以有意破事故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真相,就凭这一点就应该负全责!
据了解本次出新的范围是对湖北路、狮子桥、云南北路临街两侧的房屋出新,我们这栋楼属于背街小巷,根本就不在出新范围内,而且前两年刚出新过,为何又要出新?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名堂?
据小区的居民反映,华淳公司在出新时因为野蛮施工导致摔死一人,电死一人,该公司隐瞒不报,草菅人命,如果这个情况属实,那这样的公司是怎么拿到出新工程的,这里面又有什么名堂?
出新工程安装了大量的花架却没有花,装了空调架却不放空调,装了邮箱却没有投递口,那么这些花了大价钱的花架、空调架、邮箱究竟利了谁?
往墙上刷点绿漆人民生活就幸福了?
为了面子好看就不顾老百姓的死活?
我身有残疾,下岗多年,每月仅靠一点最低工资艰难度日,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最弱势群体,这场飞来横祸无疑是雪上加霜,几乎使我丧失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窗外霓虹闪烁,我心中无比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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