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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组织卖淫16万次赚1.2亿徐州黑老大判刑22年

江苏徐州市警方在2018年6月的一次抓捕行动中,破获黑老大王在清精心构建的色情集团。王在清10年间通过组织16万次的卖淫行为赚取1.2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757万美元)。王在清因犯组织、组织卖淫罪、聚众淫乱罪等16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

据报导,王在清的卖淫集团旗下有近百名卖淫女,她们来自不同的夜总会、洗浴中心、酒店、会所,甚至包括少数四、五线的小明星,一次提成至少330元。集团每月纯利润可达500万元以上。

知情人士透露,在徐州,王在清的名字并不陌生,他操控的10家洗浴中心、KTV、会所。据报导,王在清涉足色情行业可追溯到2004年,那一年王在清24岁。当时他承包开元酒店的康体楼,桑拿里面有卖淫服务。

之后几年,王在清曾到北京发展,但因资金出问题回到徐州。2008年左右,王在清纠结小弟、亲信后,先后在江苏徐州市、河省开封市等地组织卖淫;2009年12月,王在清注册成立江苏丰疆投资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江苏丰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涉黄产业、娱乐产业和内保均置于集团管理之下。

报导说,对外以经营煤炭生意为主的丰疆集团,不仅成王在漂白身分的平台,也成他打通政商关系的渠道和资金转运点。在徐州人看来,这些地方的卖淫服务是公开秘密。起初也有周围居民和出租车司机举报过,但最终都不了了之。

今年6月3日,王在清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等16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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