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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组织:四川甘孜当局集中以“煽动分裂”罪名治罪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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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的国际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引述中国政府消息人士披露,今年6月底以来,已有多达9名藏人经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罪判刑,其中3名藏人还被加控纵火的罪名。

该组织披露的藏人名单,包括曲特、卓玛泽仁、扎巴、次里益西、冰巴、郎卡降泽、白马泽他 、布珠、布达等人。但除了人名、控罪、开庭日期及开庭法院地点以外,他们的年龄、性别、案情、刑期,或各案是否相互有关等其他信息不详。

消息人士表示,除非上述藏人被允许上诉,否则都将在几个月内被送入监狱服刑。而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涉及国家安全犯罪的上诉机率极低。

“对话基金会”指出,自2016年以来,该组织建立的狱中政治犯数据库资料显示,被以“煽动分裂罪”判刑的藏人已多达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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