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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受北京指示,香港暂停与两国引渡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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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1月10日,香港政府宣布,根据北京的指示,已暂停履行与荷兰、爱尔兰两国之间的移交逃犯暨刑事司法互助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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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生效之后,香港街头设立了宣传广告牌。(HK01)

港府于11月10日晚间发布新闻公报称,已向荷兰、爱尔兰驻港总领事馆发出以上通知。

此前因为北京通过实施“港版国安法”,荷兰和爱尔兰已宣布暂停履行与香港之间的引渡协定。

港府发言人称,荷兰和爱尔兰单方面暂停履行与香港签订的移交逃犯协定,公然干涉中国内政,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港府对此坚决反对。

为此,港府按北京的指示,暂停履行与荷兰及爱尔兰的移交逃犯协定及刑事司法协助协定。

港府发言人并称,港府也已分别向法国、德国、芬兰领事馆发出通知,搁置与暂停履行刑事司法协助协定。

据悉,爱尔兰外长科文尼(Simon Coveney)此前表示,政府10月13日做出停止与香港引渡协议的决定。

科文尼称,“港版国安法”实施前没有与香港立法会或公民社会有任何富有意义的咨询,令香港面对高度自治受打击的风险。报道称,该政府与司法部门对“港版国安法”展开评估,了解对爱尔兰引渡安排法例的影响,最后决定停止与香港的引渡协议。

其他停止与香港引渡协议的国家包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芬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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