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指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加上他早前已就涉违租契欺诈科技园公司被起诉,他在两案均被拒保释,当地时间12月23日,黎智英就两案一同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获得批准。
该案由被委任处理“港版国安法”的法官李运腾处理。

黎智英被控告后初时还押于荔枝角收押所,12月18日已调到赤柱监狱羁留,12月23日早由囚车押送至法庭,经过近一整天的陈辞,法官批准黎保释。
2020年8月10日,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及多名壹传媒高层后,调派近200警力到将军澳壹传媒大楼搜查。(HK01)
黎智英的律师称,若准黎保释,黎智英愿意在期间留在住所、不使用社交媒体、不作相关评论,并会使用电子仪器监察其动向。
法官李运腾最后批准黎保释。
被告黎智英被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据称,他于2020年7月1至12月1日期间,在港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国内地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黎智英早前被控的欺诈罪,则指他与另外两名被告:周达权(63岁,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及黄伟强(59岁,行政总监),在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让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于将军澳的处所。
据称,香港工业邨公司与苹果印刷公司于1995年5月25日订立租契,只容许苹果使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惟黎智英等人涉向科技园公司虚假地表示,会根据租契容许下的条款使用该处所,却意图诈骗科技园公司并导致苹果印刷公司或力高顾问得益,从而令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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