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指,香港终审法院撤销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保释令,他在2020年最后一天将再被关押至2021年2月再审。

据港媒12月31日报道,法庭听取双方陈词后,31日下午16时做出上述裁决。案件由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和张举能审理。其中,香港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提到,本案涉及“港版国安法”,在考虑是否批准保释时,应给予“国家安全”问题更多考虑,而且根据国安法第42条,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否则不得准予保释。律政司认为,此定义有别于一般刑事诉讼程序条例有关保释决定的考虑。
律政司方表示,在国安法案件中,被告的保释条件,不应作为考虑是否准予保释的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据30日消息,黎智英30日向警方报到后在寓所密会多名反对派人士,包括前议员李卓人、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李永达以及该党现任副主席林卓廷,密谈逾2小时后离开。
此前,黎智英被控欺诈后再被控违反“港版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在两案中均被拒保释。
黎智英在12月23日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一并就两案申请保释,法官李运腾批准黎智英以现金1,000万港元(1港元约合0.13美元)保释外出,另需3名人事担保,各10万港元。黎智英也须交出全部旅游证件,不得离港,除到警署及到法庭应讯外,亦不得离开住所,每周须到警署报到3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