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月1日,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简称海警法)正式施行,继日本首相菅义伟表态过后,日本防卫相岸信夫2月9日在与美国驻日使馆临时代办约瑟夫·杨(Joseph M. Young)会谈时再次强硬表态称,中国《海警法》施行是“绝对不可接受的”。

2020年6月8日,中国海警船1302舰编队在钓鱼岛海域巡航。(鼎盛军事)
据2月9日报道,岸信夫称,中国允许有关部门对外国船舶使用武器的《海警法》施行表示“抱有很大关切,决不能接受”。
当地时间2月8日,菅义伟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就中国《海警法》生效称:“海警法生效将加剧东海和南海地区的紧张氛围,这一点完全令人无法接受。”他还强调,正在向中国方面传达“严重关切”。
共同社的报道提到,在中国《海警法》生效后,中国海警船在2月6日和7日连续两天驶入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海域,菅义伟对此表示海警法“不能损害包括日本在内的相关国家的正当权益”。
中国官媒《环球时报》2月9日报道称,对于中国《海警法》这样一部中国国内法,日本给予罕见高度关注。
在中国《海警法》生效前,日本政府于1月29日专门举行由首相、财务大臣、外务大臣以及防卫大臣组成的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就钓鱼岛和海警法等议题进行讨论。日媒认为,日本之所以对海警法产生“担忧”,主要在于两国海上力量的悬殊差距。、
据悉,中国《海警法》授权中国海警在“中国管辖的海域”可运用武力处理外国船只。
《海警法》明确指出中国海警执法范围包括中国内海、领海、毗连区、经济海域、大陆礁层以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这项新法授权海警单位,若外国船舶进入中国管辖海域非法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不服从停船指令或拒绝中国海警登船检查,并在警告无效后,可以使用各类武力,包括个人手持枪械,舰载机枪等,甚至是使用飞机搭载的武器。
就在2月3日,日英外长、防长“2+2”会谈曾对中国《海警法》表示强烈关切。日本自民党众议员长尾敬表示关注中国实施的《海警法》,并计划2月5日前往钓鱼岛海域支援冲绳县渔民进行渔业活动。
中国外交部2月4日的回应中提到,制定《海警法》是中国正常的立法活动,符合国际惯例和各国实践。中方的立法过程是公开透明的。中方希望有关国家客观正确看待,不要无端猜疑指责。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中方坚定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日双方应根据中日四点原则共识精神,通过对话管控分歧,维护有关海域的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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