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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审理中共重庆原书记薄熙来案,王旭光再次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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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审判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一案的审判长王旭光职务有新变动,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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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光因主审过薄熙来案被外界关注。(微博@最高人民检察院)

北京时间2月28日,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王旭光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公开资料显示,王旭光生于1965年,山东人,曾任山东济南中院副院长、高级法官。因担任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审判长而受到关注。2014年5月,王旭光调任中国最高法立案二庭。2016年12月,任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

2020年12月,王旭光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随后,他在2021年1月任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在1月29日,当选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王旭光曾任薄熙来案审判长。2013年9月22日,薄熙来被济南中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10月8日,薄熙来在上诉期限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薄熙来案正式进入二审。

https://i.imgur.com/4MLHKrr.jpg薄熙来受审画面。(中国央视视频截图)

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高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审理薄熙来案件后,王旭光于2014年5月进京,出任最高法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当时王旭光履新的最高法巡回法庭,被称为“中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

在进京前,即2014年4月,王旭光曾发表文章《感悟法官职业的“信达雅”》。文中,他写到了自己的法官职业的思考:信法治、信职业、信国家、信自己,达事实、达法律、达地气、达各方,程序之雅、中立之雅、平和之雅、良心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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