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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质疑解放军“戍边英雄”被捕,北京紧急立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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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诋毁中印边境“戍边英雄”而获罪的中国网络大V“辣笔小球”(仇某明)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批捕。

值得关注的是,“辣笔小球”案成为了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的第一起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刑事案件。

北京时间3月1日,中国“南京检察”官方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网民‘辣笔小球’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中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被南京检察机关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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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辣笔小球”案,中国官方通报称:“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因“辣笔小球”被刑事拘留时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尚未正式实施,而在3月1日正式实施当日,“辣笔小球”就被批捕的消息,引发外界对中国官方意在“追诉”“辣笔小球”的质疑。

但按照中国司法办案流程,本案操作过程亦无可厚非。毕竟中国官方在2月25日就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辣笔小球”,而在3月1日新法案正式实施后,以更为贴切的罪名逮捕“辣笔小球”亦在情理之中。

3月1日,中国官方公布了“辣笔小球”忏悔视频,“辣笔小球”称,“我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良知泯灭的行为。我对此也非常地自责,非常地懊悔。”

2月19日,中国军方披露,在中印加勒万河谷冲突中,4名解放军官兵死亡,1名团长受重伤。

在中印冲突细节公布后,有数位网民因发表质疑解放军死亡官兵的言论而被追责。

“辣笔小球”称,“最大的官——团长活下来了,看来这个团长个性是‘飞将+脱兔+神机+血路+强运’。在此基础上,‘外军溃不成军、抱头逃窜’。反正,我们赢了”。

除仇子明外,中国还有多位网友被追责。截至目前,中国警方至少已追查7则侮辱解放军官兵的网络言论,其中6人被拘留,另1人因身处海外而被“网络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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