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从黄琦的被判刑说胡锦涛“和谐社会”的骗局

声明:本文转载自 「独立评论」,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刘丹/北京时间11月23日上午,黄琦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一审被宣判三年有期徒刑。此讯一出,世界舆论为之震惊。就在黄琦被判刑的前两天,温家宝还在视察国务院参事室讲,言者无罪。就在黄琦被宣判的当天,新华社的“嘹望”周刊刊登了胡锦涛的所谓“时代观”的五大主张,主要包括深刻变革论,和谐世界论,共同发展论,共担责任论,和积极参与论。 “嘹望”周刊疯狂地吹捧胡锦涛所谓的五大观点的创造性地提出了一整套的体现时代潮流,推动时代发展,引领时代前进的基本看法,是重大的理论创新。由于针对黄琦的问题,我们今天就说一说其中的一大观点,“和谐世界论”。

何为“和谐”?从中国汉字的结构我们去分析,“和”乃民之有粮入口谓之为和,这是要解决民生的吃喝问题。没有吃喝,难有生存,就难有和平。何为“谐”?“谐”乃人人皆表达自己的言论,且比着表白自己的言论。用现代的专业术语讲,乃为言论自由,表达自由。从此而看,胡锦涛先生在与其顾问和谋士们创立所谓的“和谐社会”之思想和理论之初,之时,就没有把这两个字的深刻含义仔细地品味过。否则,他怎么会看着北京市公安局将行使宪法权利的刘晓波先生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入狱,他怎么会看着四川省成都市警方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和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谭作人呢?

如果胡锦涛先生在提出“和谐社会”的理论之初,就已经对和谐二字做过深入的研究,那么,他现在如此大规模的打击异议人士,抓捕各路批评政府的文人,那我们只能说胡锦涛的所谓“和谐社会”理论与50年前毛泽东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之阳谋之术没有什么两样。

最近中共内部传达文件,胡锦涛先生提出在意识形态上我们要学古巴和北朝鲜,真可谓是反动到极至。

所谓“和谐社会”是应当看到人人有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的权利,可是,即便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美国大讲特讲 “自由,平等,博爱”的 “普世价值”并非资产阶级的专利这样的话语,到了出口转内销之时,新华社发通稿中却将温家宝的讲演的亮点全部删除。这就是胡锦涛的所谓和谐,这就是中共的所谓党内民主,我们透过这一删除行为,可以看出胡锦涛的和谐就是对所有人的专制,哪怕你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哪怕你是党内的三把手,国务院的一把手。没有我的同意,没有我的批准,你讲了也不算数,你讲了我就给你删除,甚至你讲了,我就组织舆论班子和新闻媒体对你进行批判。君不见,中国社科院专门组织批判“普世价值”的写作班子,连篇累牍地在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媒体进行对温家宝不点名的批判。

美国总统奥巴马来中国讲演,尽管奥巴马尊崇希拉里的外交思想:“学习陆克文的澳大利亚政府做中国政府的诤友”,在讲演中对中国政府关于网络自由和信息交流的控制的批评非常温柔,但是,在胡锦涛控制下的中国媒体还是全部将此段删除。

一个月前,胡锦涛还信誓旦旦地向世界主流媒体的大佬们承诺,保护外国媒体在华的权益和加强国内媒体的舆论监督。一个连世界上最大国家的到访总统的讲话都做手脚,怎么可能实现所谓的和谐呢?反之,如果胡锦涛先生到美国的讲话被美国主流媒体将其重要的部分和章节做一定的删除,想必中国大使馆和国务院新闻办一定会跳出来抗议。在一个不对等的交往原则的前提下,怎么可能实现所谓的“和谐”呢?胡锦涛所谓的和谐就是我想这么说就怎么说,你想这么说就必须经我批准和同意,否则,我就删掉你的主张,砍断你的思想。

综上所述,胡锦涛所谓的“和谐”就是顺我者为友,顺我者为臣,顺我者为民,无论你是美国的奥巴马,还是中国的体制内的温家宝,或者体制外的刘晓波,黄琦,谭作人,胡佳,郭飞雄,高智晟,逆我者为敌,逆我者为贼,完全是一副毛泽东思想和福建皇帝思想的继续。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