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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网络侵权案一审胜诉,被告需致歉并赔偿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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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企查查4月7日显示,杨幂与被告张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胜诉,被告需连续十五日置顶登载致歉声明,向杨幂公开道歉,并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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