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人暴动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入狱51至56个月不等 来源:央视新闻 分类: 🇨🇳 中国 发布时间:2021-05-05 22:30:15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央视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5月5日消息,当地时间5月5日下午,4名被告因暴动罪等罪名成立,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年3个月(51个月)至4年8个月(56个月)不等。 4名被告涉及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在十一国庆节参与荃湾骚乱,3名男性和1名女性被告早前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其中一名被告同时被裁定一项纵火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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