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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筛选即将迁移的公共机关,“将在年内制定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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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交通部正在针对位于首都圈的350家公共机关推进第二批公共机关迁往地方的工作。其构想是在今年内制定第二批公共机关迁往地方路线图,并从明年起开始实施实质性迁移。

国土交通部长官金润德日前表示,关于第二批公共机关迁移,“准备工作已接近完成,最迟9月内整体蓝图将全部出台”。上个月的工作报告中也包含了将在今年下半年(7月-12月)之前公布第二批公共机关迁移计划的内容。

不过,预计在路线图最终确定之前,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国土交通部表示:“即使先画出底图,之后也需要进行与各公共机关及相关机关工会的沟通、与各地方政府的协商等公论化过程。”即使已经决定哪些机关将迁往地方,也需要制定各机关的迁移计划,准备保障定居条件的方案等多方面程序。国土交通部计划在年底前,包括上述后续程序在内,完成并公布迁移计划。

根据《地方自治分权及均衡发展特别法》和《创新城市建设及发展特别法》等规定,首都圈公共机关除非是经认定有必要留驻,否则原则上全部都属于迁往地方的对象,这要从机关的性质、业务等方面加以考虑。迁往地方由政府经地方时代委员会审议后决定,在迁移决定作出后,该公共机关负责人应实施迁移所需的措施。

政府计划将第二批公共机关迁移按照李在明政府的区域均衡发展战略“5极3特”(五大超大都市圈、三个特别自治道)推进,并结合各地区的特色产业,尽可能实现集聚化,使企业等也能一并迁移。金润德曾表示:“虽然各地各占一个会更好,但公共机关的迁移将体现总统通过集聚与集中推动地方发展的国政理念。”


金恩智记者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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