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子控訴與女兒被丈夫趕出家門,雙方分居多年,法官判准離婚。(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人妻控訴,自女兒出生後,丈夫就不工作也不給家用,她獨力扶養有自閉症的女兒,母女倆還遭丈夫言語暴力和毆打,雙方爭執後,丈夫更切斷女兒房間的水電,還更換門鎖,將她們逐出家門,分居多年後,她提告訴請離婚,並要丈夫把她代墊的扶養費還來,沒想到丈夫也表示同住時扶養費都是他出的,反而向人妻討扶養費,並爭奪女兒的監護權。士林地院審理,判定丈夫需負擔分居後到2024年8月間,女兒的一半扶養費共24萬4060元,另負擔女兒從2024年9月起至18歲前,每個月1萬1千元的扶養費。並依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考量,判定親權由妻子單獨任之。可上訴。
妻控丈夫婚後無業、家暴還出軌
小芳主張,她與丈夫阿強在2012年結婚,然而阿強婚後經常妄想她和其他男性有密切關係,實則阿強自己才和數名女性曖昧不清,經常出遊,被她發現阿強到汽車旅館休息的收據,以及與多名女性的曖昧對話紀錄,雙方因而經常吵架。
小芳指出,女兒出生後,阿強不願意請保母帶小孩,要求她辭職或請育嬰假在家當家庭主婦,但卻不給她生活費和小孩扶養費,她只能拒絕辭職要求,結果阿強以要照顧女兒為由,先請育嬰假再辭職,但白天、晚上卻把小孩各丟婆婆和她照顧,一直到女兒上國小,阿強都沒有工作,她只能獨力負擔小孩的生活費、保險和學費。
小芳表示,雙方因阿強與女子曖昧、小孩教養、婆媳問題爭吵不休,阿強開始對她言語暴力,最後又演變成動手毆打,連女兒都遭到阿強和婆婆聯合辱罵,導致從幼兒園大班就疑似有情緒障礙,到了2021年被診斷為自閉症,然而阿強仍繼續對女兒言語暴力,女兒也學阿強,在學校對同學罵髒話、動手打人,她多次和阿強溝通,阿強卻直接動手毆打她們母女,導致她長期累積壓力,痛苦不堪。
丈夫狠斷水電、換門鎖 母女被逐出家門
小芳說,她在婆家被打壓,被迫當阿強姊姊的公司人頭開戶和購車,汽車掛在阿強名下,但是阿強經常有交通違規與臨檢逃逸記錄,讓她整天提心吊膽,深怕自己權益名譽受損,加上從2020年11月起,爭吵越演越烈,阿強直接動手打他們母女,她只能在隔年7月通報家防中心並聲請獲得保護令。然而同時期阿強因和女兒爭吵,竟將女兒的房間斷水斷電,女兒自閉症又對溫熱無法忍受,她報警後,在警察建議下,帶女兒半夜找旅宿安置,回家後卻發現阿強已經換了門鎖,從此她們被趕出家門,雙方分居至今。
小芳認為,阿強對她們同居虐待和惡意遺棄,婚姻已難以維持下去,相法訴請離婚,並請求單獨行使親權,並向阿強求償從多年來一半扶養費共43萬6650元,以及女兒成年前每月扶養費1萬8000元。
阿強則在審理時表示不願離婚,主張女兒出生後他在家專心當家庭主夫,同時承擔家中全部開銷,因此小芳才應該要還他這些年代墊的子女扶養費、家庭生活費共339萬5333元,抵銷小芳對他請求分居後代墊的扶養費,還要給他297萬1010元,另外也請求單獨行使女兒的親權。
法官准離婚,女兒親權歸妻子
法官指出,阿強沒有收入,且小芳也提出幼兒園、小學學雜費、奶粉錢等收據,不採信阿強獨自負擔養育費的說法,且阿強也自承雙方分居後便沒付扶養費,審酌小芳收入為6萬餘元,阿強沒收入,但財產有600萬餘元等情,判定阿強應負擔分居後到2024年8月間,女兒的一半扶養費共24萬4060元,另負擔女兒從2024年9月起至18歲前,每個月1萬1千元的扶養費。此外,雙方自分居後,小芳單獨照顧女兒已經4年,親子互動關係良好,依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考量,判定親權由小芳單獨任之。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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