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4日電)教育部近期配合國發會修法,開放中小學可以外加員額、共同備課的方式,聘任外籍教師教授藝能和活動課程,不限於語文領域。教育部強調有員額和資格限制,不影響本國教師權益。
政府近年積極建構吸引國際人才來台的友善環境,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階段於今年6月30日正式實施,鬆綁了外籍教師任教範疇。
教育部也於今年6月30日配合修正「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開放學校可聘請外籍教師協助教學「藝能」及「活動」等相關領域或科目,例如藝術、體育、音樂、活動等。
媒體近日報導,這項修法引發教育界熱議,擔心搶了本國教師飯碗。教育部今天向中央社記者澄清,外籍教師是「外加員額」,在「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條明定員額數的計算方式,不影響本國教師權益。

法條也對外籍教師設有資格限制,包括必須具備大學學位,且要有擬任課程領域(如藝術、體育等)的合格教師身分與任教資格。
教育部在修法說明中也解釋,修法是為了推動2030雙語教育政策,提升學生英語能力,讓中小學可依照外籍教師的教學專長,教授藝能及活動相關領域課程,提供教學現場更具彈性與多元的政策支持。(編輯:李淑華)1150814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