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籍人妻發現音樂人丈夫偷吃女大生,不僅把小三帶回婚床拍性愛片,全家赴日旅遊時還私會小三,人妻翻拍家中iPad性愛影片提告,法官認定翻拍證據有效,判丈夫與小三連帶賠償20萬元。判決指出,音樂工作者山姆(化名)與妻子結婚後生下一子,2024年間,山姆透過交友軟體結識踢踢(化名),兩人迅速墜入愛河並多次發生性關係。交往期間,山姆不但帶踢踢回家在床上拍攝口交及性愛影片,連妻子生日當天,山姆拋下妻子與踢踢開房,甚至趁全家去日本玩時,偷偷安排踢踢飛往北海道接力甜蜜同遊。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去年5月,妻子翻看丈夫的iPad,赫然發現大量出遊與裸露性愛影像,氣得提告求償1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踢踢辯稱通姦已除罪,配偶權不受民法保障;山姆則辯稱 ,妻子未經授權登入iPad翻拍影像屬於違法取得證據,應予排除。法官認為,通姦除罪化不代表婚姻誠實義務消失,配偶權仍受法律保障,且侵害配偶權行為極具隱密性,被害人舉證困難,妻子登入家中iPad翻拍,未採用強暴脅迫等侵害人格權手段,符合比例原則,認定具備證據能力。考量雙方社經地位與侵害情節,判決山姆與踢踢應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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