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向金管會檢舉與遠東銀行往來的第三方支付業者「國聲科技」,疑協助詐欺、博弈集團代收代付,身分卻遭銀行內部人員「反向曝光」。台北地檢署查出,遠東銀行經理黃秋宜承辦金管會函查時,涉將陳情人姓名、電話及銀行回覆內容,透過LINE傳給國聲公司負責人,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起訴指出,現年57歲的黃秋宜於2022年至2023年間,在遠東銀行企金部擔任資深副理,2024年起轉任該銀行板橋文化分行經理,工作內容包括審核第三方支付客戶帳戶及交易風險,並負有洗錢防制、金融監理及客戶資料保密等義務。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金管會2023年7月27日接獲林姓民眾陳情,指稱多間第三方支付公司疑協助詐欺、博弈集團代收代付,其中包括與遠東銀行有業務往來的國聲公司。金管會同年8月1日函請遠東銀行查復,由黃女負責調查及審核回覆公文。檢方查出,黃女因承辦案件取得陳情資料,包括陳情人身分、陳情內容及金管會函文,並涉嫌於同年8月2日上午翻拍載有林姓陳情人姓名、電話的陳情函,以LINE傳給遭檢舉的國聲公司負責人謝睿宸。黃女隨後又於8月4日、7日,將遠東銀行回覆金管會的函文內容擷取後,以LINE傳送給謝男。檢方認定,黃除非法利用林男個資,也將因職務取得、依法應予保密的資訊洩漏給第三人。警方偵辦後,去年11月20日前往黃任職的遠東銀行板橋文化分行搜索,查扣客戶資料查詢單、陳情公文系統資料、銀行回函、相關函文,以及黃持有的iPhone 12 Pro Max、筆記本及日曆等物。檢方認為,黃涉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以及非法利用個資罪,因屬一行為觸犯數罪的想像競合,依法從一重的個資法罪嫌處斷,並建請法院沒收涉案手機。另檢方也曾調查黃是否涉及「銀行法」銀行職員背信罪,但該罪須造成銀行財產或其他利益受損,目前尚無證據證明遠東銀行因此受到實際損害,難認成立,因此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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