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22歲郭姓男子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與黃姓、周姓友人前往家樂福(現名:萬家福)中原店購物,郭男竟拿出打火機引燃噴霧殺蟲劑,隨後若無其事放回架上離開。豈料殺蟲劑上殘留餘火未熄滅,引燃貨架上其他殺蟲劑發生爆炸,火勢迅速延燒至其他商品,導致賣場內物品遭燒毀,牆壁及天花板也受到波及,店家被迫停業將近半年修復。事後8家保險代位求償。案經法院審理,判決郭男共應給付保險公司3億9827萬878元,全案可上訴。
量販店被迫停業半年,財損逼近4億。(圖/TVBS)法院判准4億賠償金
大火造成家樂福中原店與周邊店家損失極為慘重,8家承保保險公司總計理賠新臺幣3億9827萬878元,事後聯合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郭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聲明陳述,法官綜合相關證據調查結果後,認定保險公司主張屬實,依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求償之法律關係,判決郭男共應給付保險公司3億9827萬878元,全案可上訴。
波及咖啡店另賠快百萬
除了賣場主體遭受嚴重損失外,一旁商店街咖啡店也遭火勢濃煙波及,先前經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法院日前也已判決郭男須給付97萬9326元,金額接近百萬。在刑事責任部分,郭男因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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