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台銘、賴佩霞2023年參選正副總統進行連署,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收購200多份的身分證檔案,並由朱姓男子前往超商繳費支付2千元後偽造連署,彰化地院審理時,陳男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9月徒刑確定,朱男因辯稱以為幫繳遊戲點數獲判無罪,檢察官上訴後,台中高分院認兩人有犯意聯絡,撤銷一審判決,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改判朱男11月,可上訴。判決指出,郭台銘、賴佩霞為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的被連署人,並應自2023年9月19日起至同年11月2日徵求連署,陳姓男子卻於2023年10月16日於通訊軟體群組內,傳送收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的訊息。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暱稱「薛吉丸」的男子與他聯繫,雙方約定以2千元代價,購買約200組不知情民眾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照片檔案,「薛吉丸」並先傳內含近200組身分證正反面照片的壓縮檔給陳男,並提供超商代收款繳費條碼給陳男,陳男隨即指示朱男,當晚10點多前往新北市中和區的超商繳費支付2千元。陳男收到錢後,又陸續傳送零星不知情民眾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照片檔案,前後共226人,再由身分不詳的民眾,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等資料填到連署書上,偽造不實連署書。彰化地院審理時,陳男矢口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的犯行,辯稱是朱男告知要收購身分證,因此把帳號、驗證碼都給朱男,由朱男以他的手機登入,不知道事情這麼嚴重。不過法官卻在陳男因另案遭扣的手機內,發現收購個資的相關對話,認定陳男所言不實;朱男則表示,自己並不知情,當時陳男說要儲值遊戲點數,因剛好有空就幫他繳,當時並沒告知是要購買身分證。彰化地院審理後,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陳男9月,朱男則獲判決無罪。陳男因未上訴確定,朱男部分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朱男、陳男就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具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不採信其不知情的辯詞,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其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11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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