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完成一个townhouse招租,这次的招租可谓是做房地产几十年,最为艰难的一次,简直是和骗子大战,市场看起来的确非常的差,人心败坏。我觉得自己要变身成为detective。
背景知识:前房客6/30搬出去,一直到8/13号才租出去。房客9月15日入住,空窗期2个半月。3个卧室,2个半卫生间,房租开价2450,最后成交2250。
一开始的时候,情况还很好,花了10天时间房子收拾完,7月中旬开始带人看房,一个周末12个人来看房,而且马上收到一个application。
申请人1号,这个人收入一年18万,大公司的marketing director,要7月15号就住进来。我做了screening,发现之前有eviction,给她打电话告诉不能接受。她说她是自己搬走的,不属于eviction。excuse me???事实上前房东花了1年时间打官司,赢了驱逐官司,但是最后都没有能赶走她,她白住一年,然后自己搬走了。在保护房客的州,哪怕驱逐官司打赢,也很难真的赶人,这也是为什么在蓝州很难做生意,房东都如惊弓之鸟,非常谨慎。
申请人2号,这个人是从外州搬过来,我在手机上给他看房子,收入13万,远高于我们的要求,看完以后满意,签完合同。然后他去海外旅游了,一直到8月初回来,我们约好他去现场看房。结果看完之后,完全不满意,提了无数条cosmetic 的修改意见,觉得我的房子没有照片上的好看。我提议void contract,因为大家差异太大,最后合同void 掉,押金退还给他,和他拜拜。从此以后我不接受virtual showing。
申请人3号,一个单亲妈妈带了两个孩子,找了一个男朋友,要move in together,两个人能提供证明的收入极低,一个3万,一个4万,但是他们一个兼职理发,一个兼职厨师,据说一堆现金收入。我看了银行账单,存款有好几万,同意他们的申请,说好第二天去房子那里签合同,结果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接下来我严格要求所有申请人,递交申请先交一个月押金。之前我要求先交押金,市场不好,很多人不愿意,我就没有严格要求。
申请人4号,奇葩来了。这个申请人收入10万美金,老公收入7万,做rent reference check的时候,房东对她赞不绝口,说她是一个按时付房租的好房客。经历了前面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发现本地的法院court document system 有所有历史案件的法律文书,可以公开免费搜索。我搜索了这个人,发现她2026年1月,有一个failure to pay rent filing,我问她的房东,她说是因为她出了车祸,后来马上就补上了,她还没有来得及去撤掉。她没有pay stub只有一个8月底开始新工作的job offer,给她的HR打电话,说她除了10万年薪,还有20%的奖金,觉得她收入挺高的,两口子付这点房租,绰绰有余。我给她发了一个短信说申请通过了,准备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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