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差9天無緣遺屬年金! 退役士官遺孀控戶籍生日「被寫錯」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中时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國軍已故退役高姓士官的李姓遺孀,日前向國防部申請改支「遺屬年金」,卻因年齡「差9天」未滿55歲而遭打回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國軍已故退役高姓士官的李姓遺孀,日前向國防部申請改支「遺屬年金」,卻因年齡「差9天」未滿55歲而遭打回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字級設定:

國軍已故退役高姓士官的李姓遺孀,日前向國防部申請改支「遺屬年金」,卻因年齡「差9天」未滿55歲而遭打回票。李婦不服,主張自己因戰亂流亡泰緬,戶籍登記的出生日期根本是錯的,實際年齡早已符合請領門檻,憤而提起行政訴訟。然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請領資格的認定時點,應以「退伍除役人員死亡時」為準,且戶籍登記在未經更正前,法院只能以現有資料為據,判決駁回其訴。可上訴。

據了解,李女的丈夫為國軍退役士官,於民國74年退伍並核定支領退休俸,兩人於80年2月5日結婚。高員於113年2月13日辭世後,李婦隨即向國防部申請改支遺屬年金。不料國防部審查後發現,依據戶籍登記,李婦出生日期為58年2月22日,換算下來,丈夫過世時她距離55歲生日「硬是差了9天」,不符《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7條第4項第1款「年滿55歲」的法定要件,因此予以駁回,僅告知她可改領「遺屬一次金」。

此舉讓李女大感不滿。她向法院喊冤,表示自己因戰爭因素,自幼移居泰緬邊境,實際出生日期為58年1月29日,生肖屬馬,在丈夫死亡時早已屆滿55歲。她痛批國防部未盡調查義務,應向我駐外單位及泰緬孤軍後裔事務主管機關查明真相,不該死守錯誤的戶籍資料。

然而法官審理後認為,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7條第4項第1款規定,配偶請領遺屬年金的條件之一就是「年滿55歲」,且依同法施行細則第45條第1項,請領資格的認定時點,應以「領受退休俸人員死亡時」為準。換句話說,高男是113年死亡的,就該適用107年修法後的現行規定,李女主張應適用舊法,根本站不住腳。

更關鍵的是,法官指出,出生登記是戶籍法明定的身分登記事項,若真有錯誤,應循更正程序辦理,豈能由法院在訴訟中逕行認定?且經法院向高雄市大寮戶政事務所、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函查,均查無李女申請更正出生日期的紀錄。在戶籍登記尚未變更前,法院只能以現有資料為準,李女「差9天」的事實明確,不符合請領資格。

法官最後表示,李女若認為戶籍登記有誤,應另循行政程序向戶政機關申請更正,而非在法庭上爭執。全案因原告主張無理由,判決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全案可上訴。

台中驚悚酒駕!闖紅燈撞飛3輛機車 女騎士頭破命危 女子西門町吃霸王餐想落跑 警火速逮人移送法辦 深夜大逃亡!金邊白梳監獄5陸囚越獄 遭圍捕全數落網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退休俸 #退伍除役 #戶籍生日 #遺屬年金 【鬼月到》體驗全台4大「鬼門開」儀式!】 城隍廟禁忌、典故一次看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