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茂(化名)因毒品案件被判刑20年,入監後他與女友珍珍(化名)結婚,希望對方幫忙照顧家人,沒想到女友也涉犯毒品案件被判刑,因而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不過,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裁定駁回阿茂的離婚訴求。

▲阿茂原本想將家人託付給珍珍照顧,沒想到珍珍也涉毒被判刑入監。(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茂在判決書中主張,他因毒品案件被判刑20年確定,2014年2月入監執行,2016年1月他與女友珍珍結婚,希望對方能幫忙照顧家人,沒想到珍珍也因為毒品案件被判刑7年8個月,並於2022年11月入監服刑,現在兩人都在監執行中。
阿茂控訴,珍珍其實早在2015年就因為遭到通緝,並未住在家中,甚至還會向母親索要錢財,他覺得自己很不孝,對珍珍也沒有感情了,考量到雙方的刑期都不短,執行期間也沒有任何溝通、聯繫及相處,婚姻已產生重大破綻,這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但珍珍不同意離婚並辯稱,結婚的時候阿茂已經知道她可能要入監服刑,不能履行夫妻同居義務非可歸責於她,況且她入監後,兩人仍經常有書信往來,阿茂對她噓寒問暖,不存在無法溝通或聯繫感情的狀況。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表示,經查驗雙方的書信內容,阿茂和珍珍在2022年至2024年間仍保持頻繁通信,內容包含分享生活近況、互相關心及感情表達,2025年5月阿茂卻突然提出離婚,並要求珍珍簽名,他甚至寄信催促,表明如果在同年8月前仍不同意,就會提起訴訟。
合議庭認為,由此可見,阿茂和珍珍先前感情還算融洽,並非「早已形同陌路」,而關於阿茂指控珍珍向母親索要錢財的部分,他並未提出具體證據證明。
合議庭指出,阿茂和珍珍結婚時,已經知道兩人將面臨長期分隔,不能單以無法同居就認定婚姻破裂,而且目前婚姻問題主要是阿茂單方面失去維持婚姻意願,一審裁准兩人離婚,顯然不妥當,最終改判處駁回阿茂的離婚訴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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