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役少將臧幼俠2024年因赴香港參加中國統戰活動時起立聆聽中國國歌,事後遭裁罰停領75%月退俸5年等。臧幼俠不服提起行政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判決臧幼俠敗訴,全案仍可上訴。臧幼俠是於2024年8月20日時,出席「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活動現場演唱中國國歌時他並未迴避,反而起立聆聽。雖然臧幼俠否認起立聽中國國歌,指控國防部沒有具體事證就做出處分,但北高行認為臧幼俠自承參與活動,且經勘驗國安局蒐證照片、國防部提供現場轉播影片等事證比對後,判定處分合法有據。國防部當時是以「起立聆聽大陸地區政權之歌等行為」,已經違反《兩岸關係條例》中「妨害國家尊嚴」(又稱「吳斯懷條款」)為由,對臧幼俠處以停領75%月退俸5年、追繳註銷勳章獎章等處分,並要求臧幼俠返還自2024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間溢領的退休俸、優存利息等,合計共約16萬元。退將臧幼俠赴港起立聽中國國歌 國防部重懲停領75%月退俸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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