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8日讯)一家汽车零配件供应公司因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在3075件不同品牌的汽车润滑油及机油滤清器上非法使用商标,今日被雪兰莪士拉央地庭罚款10万令吉。
Well Perfect Auto Parts私人有限公司由42岁的董事邱志盛及43岁的另一名董事叶国林(名字皆音译)代表出庭,两人同时也是案件被告。两人承认全部控状罪名后,公司被判处罚款。
控方指称,Well Perfect公司持有3075件两个知名汽车品牌的润滑油,以及4398件三个本地及豪华汽车品牌的机油滤清器,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非法使用注册商标,抵触《2019年商标法令》(第518号法令)第100条文。
有关罪行据称于2025年4月30日凌晨2时30分,在位于当地甲洞工业园的公司内发生,并根据同一法令第102(1)(c)条文提出控告;一旦罪成,可依据第102(1)(c)(i)条文判刑。
有关条文规定,非法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每件最高可被罚款1万5000令吉;若属第二次或之后再犯,每件商品最高可被罚款3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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