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维网综合报道】新西兰国会昨日(8月18日)三读通过《气候变化应对法》修正案,明确禁止法院就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损害追究企业侵权责任。司法部长称,此举旨在终结气候诉讼带来的商业不确定性,确保气候政策由国会而非法院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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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司法部长Paul Goldsmith表示,该立法旨在为企业提供明确的法律边界,终结因气候诉讼引发的不确定性和投资信心动摇。
“目前高等法院正在进行的诉讼中,一名申请人对六家大型企业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其温室气体排放,这有可能形成一套与国会已颁布的法律框架相悖的新制度。这正在打击商业信心,并影响投资。”
“为此,政府修订2002《气候变化应对法》,明确规定法院不得就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气候变化损害或伤害,认定企业承担侵权法下的赔偿责任。该条款同时适用于当前及未来的司法程序。”
Goldsmith强调:“法院不是解决气候变化损害索赔的合适场所,侵权法也不适合应对气候变化这类涉及复杂环境、经济和社会因素的问题。”他表示,新西兰对气候变化的应对应由政府在国家层面统一管理,而非通过零散的法院诉讼推进。
Goldsmith同时澄清,此次修法不会改变政府依据《气候变化应对法》承担的义务,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ETS)的企业仍需履行其法定合规责任。
“本届政府致力于解决基础性问题,而法律确定性对于企业运营、吸引海外投资和刺激经济增长至关重要。”Goldsmith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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