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回家以為嬌妻遭性侵急報警! 檢方調查後真相竟「大逆轉」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中时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陌生男怎會在我房間?」人夫返家撞破姦情,但求償100萬只拿到20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陌生男怎會在我房間?」人夫返家撞破姦情,但求償100萬只拿到20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字級設定:

新北一名人夫在去(114)年4月返抵板橋住家時,驚覺妻子神情異樣,還發現一位陌生男子藏在房間內,對方坦承剛與妻子發生性行為,人夫一度以為愛妻遭到性侵,氣得報警提告,未料經檢調偵查後才發現真相竟是「婚外情」,讓他精神備受打擊,憤而向該男子求償100萬元,法官最終判賠20萬元。

判決指出,事情發生在民國114年4月19日下午2時許,陳姓男子返家後,驚見妻子衣衫不整,察覺不太對勁,隨即進入房間查看,沒想到竟發現一位施姓男子躲在裡頭。

陳男當場質問,施男坦承兩人剛發生性行為,且垃圾桶內還有射精後使用的衛生紙,陳男一時難以接受,懷疑妻子遭性侵,立刻報警並對施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但案情在檢方偵辦後出現反轉,陳男的妻子事後坦承,自己與施男其實是外遇關係,並非遭強迫。新北地檢署因此對施男作成不起訴處分。

陳男得知真相後大受打擊,主張這段婚外情讓他心靈受創,甚至經常做惡夢驚醒,夫妻也反覆為離婚問題爭吵,認為施男明知對方有婚姻關係,仍與其發生性行為,已嚴重破壞夫妻間信任與共同生活,因而提起民事訴訟「損害賠償」,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做為「小王」的施男經法院合法通知後,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答辯。法院調閱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及相關偵查卷宗後,認定施男與陳妻發生性行為一事明確。

法官指出,婚姻以夫妻共同生活為目的,配偶之間互負誠實義務,施男與已婚女子發生性行為,確實已破壞陳男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侵害其基於配偶關係所生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因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最終審酌陳男為高職畢業、從事冷氣空調工作,月收入約5萬至7萬元;施男則大學肄業,113年度查無所得,再衡量婚外情對婚姻造成的破壞程度及陳男精神痛苦,認為慰撫金以20萬元為適當,其餘80萬元請求駁回。全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一句「只有男的能吃?」掀性別戰火! 南京烤蹄店慘遭網暴停業 酒後就對親生女兒下手! 屏東獸父還持獵槍恐嚇全家 高雄彩券行驚傳意外墜樓! 死者「驚人身分」曝光 #外遇 #婚外情 #妨害性自主 #損害賠償 #精神慰撫金 【鬼月到》體驗全台4大「鬼門開」儀式!】 城隍廟禁忌、典故一次看

    评论 (0)